江苏明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中期评审)公示
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3年5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公示如下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苏明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企业生产规模:一线燃料油0.5万吨/年、二线燃料油2.0万吨/年、三线燃料油2.5万吨/年、250#重油4.8万吨/年;
3.企业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高永化工集中区马船路南侧
4.法人代表:颜小丽
5.联系电话:郑贵斌/18752613988
二、企业原辅料、能源消耗情况
1.主要能源品种和消耗量
序号 | 能源名称 | 计量单位 | 能源总消耗量 | 产量单耗(/万t) |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
1 | 水 | t | 19664 | 22260 | 20176 | 0.380 | 0.426 | 0.384 |
2 | 电 | 万kwh | 125 | 122 | 110 | 0.0024 | 0.0023 | 0.0021 |
3 | 蒸汽 | t | 5283.6 | 4173.6 | 3775.9 | 0.102 | 0.08 | 0.072 |
4 | 天然气 | 万m3 | 158 | 157 | 131 | 0.0031 | 0.003 | 0.0025 |
5 | 综合能耗 | tce | 2074 | 2058 | 1728 | 241 | 236 | 197 |
2.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序号 | 原辅材料名称 | 近两年消耗(t) | 单耗(t/t) |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
1 | 减线油 | 89246.85 | 87990.64 | 87183.12 | 1.036 | 1.011 | 0.996 |
2 | 废油 | 1423.7054 | 3589.201 | 4987.817 | 0.017 | 0.041 | 0.057 |
合计 | 1.053 | 1.052 | 1.053 |
三、企业排污情况
1.废水:企业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废水主要为油罐切水、初期雨水、化验室、油泵封水、碱水箱废水、水环真空泵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内废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处理达接管标准后送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处理工艺为:气浮+隔油+石英砂过滤+活性炭吸附。
2.废气: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为脱水釜燃烧室和加热炉使用的天然气产生的燃烧废气、生产装置加热产生的不凝气、罐区及装卸区废气、生产区中间罐挥发的有机废气、污水站废气、危废库废气。生产工艺产生的不凝气经“碱水箱+燃烧”处理后与脱水釜燃烧室废气、加热炉废气共同收集由“脱硫除尘+低氮燃烧”装置处理,排出的废气经一根20米高排气筒(1#)高空排放,设有废气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因子: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
生产区中间罐、污水处理站、危废仓库、储罐区、装卸区产生的废气由“碱喷淋+除雾+一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排出的废气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2#)高空排放。
2.固废:企业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只要有:清罐底泥700t/a、蒸馏残渣50t/a、含油废物20t/a、污泥8t/a、废活性炭5t/a、在线废液0.24t/a、含油包装物65t/a、废油污8t/a。
以上固体废物除废油污由企业自行回收外,其他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