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示
管委会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健全应急预案管理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同意,委托泰州知行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修订了《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建议和意见。请各相关部门、街道办组织人员进行认真讨论,建议和意见请2023年11月30日前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形式反馈至泰州港经济开发区安全环保管理中心。
联系人:钱刚 电话:15152996599
邮 箱:346068023@qq.com
附件:
1、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